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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质项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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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

点击次数:0发布时间:2019-10-29

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》

(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0年第36号
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承装、承修、承试电力设施活动的,应当按规定取得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。上述“承装、承修、承试电力设施”,是指对输电、供电、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、维修和试验。

取得承装类许可证的,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。

取得承修类许可证的,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。

取得承试类许可证的,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。

取得一级许可证的,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、维修或者试验活动。

取得二级许可证的,可以从事33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、维修或者试验活动。

取得三级许可证的,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、维修或者试验活动。

取得四级许可证的,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、维修或者试验活动。

取得五级许可证的,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、维修或者试验活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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